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贩毒与拐卖残害儿童
     贩卖海洛因50克以上就要被枪毙,但贩毒的事还是屡禁不止,为什么?因为这个行当的利润太高了,高过了以死亡为代价的犯罪成本。
     拐卖残害儿童的利润其实并不高,也就几千到几万吧,但形势还是如此严峻,尤其是拐卖后残害成畸形在大街上公开乞讨的没有任何生存能力和自我保护能力的小孩子,每天在每个城市都能看到。
     为什么会这样呢?因为拐卖残害儿童的犯罪成本很低,拐卖残害儿童的人贩子就是钻了法律的空子。因为没有具体的量刑标准和操作标准,报警之后警察来了也不能有所作为。
     是拐卖残害儿童的人贩子对社会的危害远远不及毒贩子贩毒对社会的危害吗?
     没有任何自我保护能力的小婴儿和小儿童就没有生存的权利了吗,他们可是祖国的未来啊。在受到非人的残忍的残害和侮辱时他们甚至不知道可以以死来结束。
     
《刑法》第三百四十七条(摘录) 

走私、贩卖、运输、制造毒品,无论数量多少,都应当追究刑事责任,予以刑事处罚。 

走私、贩卖、运输、制造毒品,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十五年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并处没收财产: 

(一)走私、贩卖、运输、制造鸦片一千克以上、海洛因或者甲基苯丙胺五十克以上或者其他毒品数量大的; 

(二)走私、贩卖、运输、制造毒品集团的首要分子; 

(三)武装掩护走私、贩卖、运输、制造毒品的; 

(四)以暴力抗拒检查、拘留、逮捕,情节严重的; 

(五)参与有组织的国际贩毒活动的。
 
新版未成年人保护法:
第七十一条 胁迫、诱骗、利用未成年人乞讨或者组织未成年人进行有害其身心健康的表演等活动的,由公安机关依法给予行政处罚。
CALL!就该把他们刺青,我是拐子。。这种话。最恨这种人了,人家父母在家不知哭伤多少次。
天上的风回复:
只有关注的人多了之后,这种情况才会发生改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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