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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喜欢看熊宝宝专注搭积木的样子。:)
人生苦短,快乐最重要。
http://music.sogua.com/singers/burenbayaer/album_111210.htm
1,风格就是不断的重复!
2,所谓高手,不是不犯错,而是同样的错误不会犯两次。
在网上看到的,不是我画的。。。。,喜欢,就存下来了

http://droma.blog.sohu.com/89618697.html
第一篇,我童年时候的生活也大概差不多就是这样的。
http://blog.tianya.cn/blogger/post_show.asp?idWriter=0&Key=0&BlogID=32036&PostID=14765578
第二篇呢,照相的人照得很有感觉。
    在我20多岁的时候,曾想过出家,但又觉得到了寺院一样有人际纷争,那时甚至连退路都没有了,还有呢,就是放不下这俗世的山浓谷艳。
     现在看来,哪儿不都是一样的,物种是多样性的,关键是看自己怎么思考和处理了,处理得好,混水里也可活得逍遥自在。怎么处理需要经验,经验是在实践中积累起来的。
     年轻时,觉得自己怎么能受得了青灯古佛的清淡,有一年去参加一个佛事活动,我是里面最年轻的,那些阿姨们觉得奇怪,觉得我太年轻,还不是时候来学佛。现在呢,我也能体会那种心情了,年轻的时侯,心里会很活泛,年纪大了,心境也会随着清淡很多的。
    昨天下午去筇竹寺玩,一进寺院,感觉很清幽,人也一下放松了不少。
    前段时间逛新华书店时,刚好看到《上学记》这本书,就买回家来,当晚断断续续地看了一些,夜里就有魂飞的感觉,梦里醒来,不知今年何年。
    我一直都不是很物质的一个人,当年曾有人评价我说就象生活在真空中一样,后来让我很惶恐,以为自己格格不入。现在来看呢,生活在真空中未必就是坏事。
    前一阶段很致力于追求物质,唯一可以自己把握的就剩下物质了,还有就是因为有了儿子,想给他受好一点的教育。
    物欲虽然淡薄,但我一直是很上进的一个人,后来却成了别人的负担,所以,要想有尊严的生活,物质上的独立自主是很必要的,于是就从一个极端走向另一个极端。
    最近我经常在想,什么是我的幸福呢,对我来说,幸福就是下半生给安顿好了,儿子受教育的费用也准备好了,有一个自己喜欢也喜欢自己的人,50岁以后呢就开始修行,这样就很好了。
http://article.chinalawinfo.com/article/user/article_display.asp?ArticleID=28175
诉讼费问题 
贺卫方 
【关键词】 
【点击次数】3163 
   日前收到一位读者来信,希望“法眼”栏目里能有一篇文章专门谈谈法院收取诉讼费的问题。这位先生对法院受理经济案件时依据诉讼标的数额按比例收取诉讼费的做法颇为不解,他也知道一些外国的做法,“据说美国的法院受理民事案件时只收取极小数额的象征性费用,而我国的法院对某些案件却可以收取数以万计甚至十万计的诉讼费,这是什么道理?”他显然很不满意。 
     
    这自然不是一个小问题。我国法院对所受理的案件作了与其他国家不同的一种分类,即在外国同属民事类型的案件,在我们这里却又划分为民事和经济两种类别,法院内部的机构设置上也相应地设立了经济与民事两种审判庭。与此同时,收取诉讼费(内含受理费、申请执行费、勘验、鉴定、公告、翻译等费用、证人出庭的有关费用以及诉讼保全费等等)的标准也有了鲜明的区别,一般民事案件数额较小且固定,而经济案件却“随行就市”,与当事人希
http://gzzy.chinacourt.org/public/detail.php?id=14040
浅谈诉讼费用


作者:全南法院 周新宇  发布时间:2008-04-25 11:40: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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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摘要:曾经一位学者说:“因为,无论审判怎样完美地实现正义,如果付出的代价过于昂贵,则人们往往只能通过放弃审判实现正义的希望。”可见诉讼费用是和诉讼者的利益是密切关联的,诉讼费用的合理性在一定程度上反映着一个国家的人民享受法律保护的程度,关系到整个社会的权利保障机制的形成和发展。正如日本学者谷口安平所言:“虽然象手续费那样的问题相对而言比较简单,但是这些问题大多关系到司法制度的根本。” 
    关键词:诉权与诉讼费用 种类 负担 诉讼费用交纳办法 

    一、诉权与诉讼费用 

    曾经一位学者说:“因为,无论审判怎样完美地实现正义,如果付出的代价过于昂贵,则人们往往只能
关于3个问题   

  “2002年11月,我到新西兰,因为我两个女儿在新西兰念书。我去的时候就知道她有很重要的事要跟我讲,因为她跟她的男朋友已经谈了六年了,所以当我去的时候,她的男朋友就很正式招待我去吃丰盛的晚餐,那时我母亲,我妹妹也去了。

  在晚餐的时候,他就跟我约好,说吃完饭他说有很重要的事情要跟我单独谈,然后约我喝咖啡,我想他是作了很周全的准备,所以我说:好吧,那我就去喝点咖啡吧。我们点了咖啡,他说,他要正式地经过我的同意,跟我女儿订婚。我问,那你约我出来喝咖啡,想问我什么?他说,他有三个问题想问我。

  第一个问题,如果我的是你的女婿,你对我满意不满意?我跟他吃过一次晚餐,我还没有看到他做人的原则,当然不了解他,但这个问题很好。我说,别说你今天是一表人才,身高一米八几,长得也不错,又是一个牙科医师,你各方面条件也很好,就算你是一个流浪汉,当我的女儿喜欢上你的时候,我一定会对这个女婿满意的。他问我为什么?我说因为我信任我的女儿,她是一个非常爱自己的人,她也懂得为自己的需要负责,从小到大,我对他来讲就是一个背后的支持者,所以她很清楚地知道,无论他选的是什么人,我都会满意
    在所有关系中,婚姻关系大概是最令人腻味的.昨天中午吃饭的时候,一个女朋友说,如果有下辈子,那她就不生孩子,婚可以结,我说,男人都是想要孩子的,如果在这个问题上得不到统一,迟早是要离婚的,那不如从一开始就不结了.
    男人,可以在外面有事业,有情人,很风光,女人呢,就是家里那坨灰尘,那坨黄脸婆,在家默默贡献带孩子,家务劳动都是被轻视的,没有尊严,没有地位.男人可以坐头等舱,女人呢,买上一双几百元的凉鞋就是过份了.
    女人生命的美丽,就象花朵一样,也就那么几年美好的时光,现在还愿意买漂亮的衣服和鞋子,那是因为形体还不是很衰败,等到形体衰败的那一天,再漂亮的衣服和鞋子穿着又有什么意思呢.
看了我老乡的这篇文章,所以也想起了我小时候的事,大同小异,今晚未完待续。
http://jubu.blog.sohu.com/95330986.html

小时候,在上家贫,读书虽然还算专心,但放学后,在上的脚手也很少闲着。

记得在上的家谱上有几行字,柳体:凡我族子孙,概不能偷鸡摸狗,违者罚做俯卧撑。

故,在上家里虽仓禀不实,但多少知道点礼节,尽量只摸狗不偷鸡。摸狗,也只是用手按在毛上摸摸,一般是从田里摸鱼上岸之后,手上还有泥巴。

在上偷过黄瓜。下晚自习回家要路过漫长的乡村道路,两边都是田地,合适的季节,能听见黄瓜抽条的声音。在上肚子饿了,就跳下去扯几条洗洗吃了。忽然又想到植物学上好像教过“嫁接”,就转身进地里,把小黄瓜撇断,然后等汁汁渗透出来,有点粘,像502一样,再把它合上断口。几天后路过那块生机勃勃的菜地,偷偷跑进去观察,发现小黄瓜下半截已经瘪了。

在上性温良,加恭谦让。但也抓过鱼,而且身手不俗。一般情况下,路边的水田里,就算有膝盖深的水,徒手抓鱼也问题不大。先跳下去,来回在田里有规则地走两个来回,然后弯腰捞起几把泥巴,以牧羊犬赶羊的路径分别击打水面
    很多年前看爱因斯坦和居里夫人的传记,讲到科学家是最幸福的了,现在我也能理解了,科学家们大多很纯善,在自己喜爱的领域里有成就,对人类有很大的贡献.
    生活没有那么复杂,可以自立,又有贡献感.
    所以孩子一定要受足够的教育,在任何时代,任何政治条件下都可以保有中上的生活,不一定大富,也不一定大贵,但可以世世代代正直和诚实.
    我大学毕业以前的环境很单纯,基本上是在被爱护中走过的。小学时,在苗族村子旁边的小学校里,父母都是小学教师,上课父母教,下课和同学一起玩,说很流利的苗话,基本上就和苗族一样了。小学五年级转学到乡里的中学,初一下学期转到县一中。初二叛逆了一年,接触了一下黑社会,那些人打架是不需要理由的,心里面不舒服了想打架,看谁不顺眼就主动挑去打人家。那年我们那个班也比较混乱,初二快结束时两三个同学拦路抢劫被逮到,有一个同学年龄较大还被判了刑,那时我们班被叫着是菜刀班,都没有老师愿意来教我们班了。初三时换了班主任,老奶很厉害,是主动来教我们的,教我们数学,书教得很好,对我们也很关爱,记得有一次开运动会,我们下午在操场上操练队形,就在大太阳下晒,同学们又困又
http://music.sogua.com/song/11383426.html
     几年前,我对朋友说,我不喜欢稳定的生活,现在呢,觉得稳定的生活其实也没有什么不好的,早上9点上班,晚上5点回家,周末连着休息两天,上班做固定的事,不用想得太多。
    话虽这样说,真要再过上那种稳定的生活,不出一个月,保证就厌倦了。
    现在做的事,虽然不喜欢,但是呢,几年后,就可以把生活安顿了,财务上不自由,是谈不上真正的自由的。
     所以,苦一点累一点,只要不把身体搞垮了,也还是值得的。
     我不是有野心的人,成天待在家里无所事事我也觉得挺安逸的。
     我总想象着,生活安顿之后,该了的事已经了了,那时熊熊也长大了,我也4十多五十岁老了,就可以去山中绘画修行了。
QQ摄像头抓的,看不到眼袋,皱纹,斑点,表情也还好,虽然不够真实,但也还是留个记念吧。


    到维也纳来巡回演出的安东尼·阿瑟夫妇,在优雅清静的“歌剧旅馆”住了下来。安东尼·阿瑟是国际著名的指挥家。当天晚上他就指挥了演出,并获得极大成功。那些热心的观众,把他们夫妇直送到旅馆还迟迟不肯离去。可是,阿瑟先生怎么也不明白,妻子竟提出要立即离开维也纳。“我要走,我要离开这家旅馆,离开这个城市……如果你不同意,我一个人也得走!”阿瑟夫人像鬼裹胁似的,坚决地要求丈夫答应她。刚到的时候,她是那样兴高采烈,就是在演出结束后,她还十分高兴地接受着人们的祝贺。
    是什么缘故,使她突然惧怕起这个城市来了?原因出在旅馆的夜间守门人马克斯身上。这位四十岁左右的旅馆职工有个癖好,就是甘愿长期为旅馆值夜班。他平时总是阴沉着脸,白天也很少露面。不知是他怕看见人,还是他怕被人看见?总之,他像一个谜叫人猜测不透。然而,阿瑟夫人在住进旅馆的第一个晚上,就把他认了出来。当然,他的目光与阿瑟夫人不期而遇时,也一下认出了她。他惊住了,简直不敢相信自己的眼睛。
    原来,马克斯和阿瑟夫人早在战时就相识了,就是在法西斯的俘虏集中营里。
    战时,马克斯是法西斯军队中的军医。一天,他和几个德国军官在
这个世界上,有很多人和事,只要有相互的利用价值和共同的利益,就可以合作,与朋友啊道德标准之类的无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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